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,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,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职业资格证书。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人力资源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
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企业内部主要从事员工招聘选拔、绩效考核、薪酬福利管理、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。国家自2003年开始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。
2020年人力资源管理师上半年:5月18日(部分省不同)。下半年:11月23日(部分省不同)
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,主要内容如下。
(1)基础知识:职业道德基本知识、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和行业相关法律常识。
(2)专业知识:人力资源规划、招聘与配置、培训与开发、绩效管理、薪酬福利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 。
根据往年报名时间的规律,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上半年报名时间一般在2月;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。
三级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2)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(3)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4)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(4)具有高等技校、大学专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(在校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)。
(1)考前培训:根据个人的现有条件,申报相应等级的指定教材的培训。
(2)鉴定申报: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,经过考前培训后,由培训机构负责向劳动部门申报考生资料并组织参加全国统考鉴定。
第一.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(考前两个月);
第二.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;
第三.审核通过后,交考试费用,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(考前一周);
第四.参加全国统一考试,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(5,11月第三个星期);
第五.考试结束后,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(一般在下次考前一个月,未通过一门者可以参加补考)。